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和后续心肌病风险的关系



已知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尤其是子痫前期,在围产期增加孕产妇心肌病风险。但是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否增加此后心肌病风险,仍属未知。一项发表于JAMA的丹麦全国性注册研究分析了妊娠期高血压病史对于后续心肌病的风险。研究人群为-年至少分娩了一例活产或死产的孕产妇,总计例,随访至年12月31日。主要研究终点是分娩后5个月至34年7个月之间的心肌病病史。

结果,在研究期间这些孕产妇中总计发生例次分娩,其中例合并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在随访期间,例女性诊断心肌病,诊断时的平均年龄为48.5岁,2.6%为经产妇。

在没有高血压疾病的孕产妇中,经过人-年随访,心肌病事件次,发生率为7.7/10万人-年(95%CI7.3-8.2)。

有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病史的孕产妇中,经过人-年的随访,心肌病事件27例,发生率15.6/10万人-年(95%CI10.7-22.7),调整后的HR2.20(95%CI1.50-3.23)。

对于轻度子痫前期的孕产妇,经过人-年随访,发生例心肌病事件,发生率为14.6/10万人-年(95%CI12.0-17.8),调整后的HR1.89(95%CI1..23)。

对于妊娠期高血压的女性中,经过-人-年的随访,心肌病事件40例,发生率为17.3/10万人-年(95%CI12.7-23.6),调整后的HR2.06(95%CI1.50-2.82)。

这些增加的风险在末次妊娠后5年仍然持续存在。中介变量分析(mediationanalysis)提示大约50%的相关性和产后慢性高血压间接相关。在这个队列中,有11%的心肌病事件发生在有妊娠高血压疾病病史的女性中。

总之,有妊娠高血压病史的女性和没有这种病史的女性相比,在产后5个月以上的随访中,发生心肌病的风险轻度增加,但这种增加有显著统计学差异。

文献引自:BehrensI,BasitS,LykkeJA,etal.AssociationBetweenHypertensiveDisordersofPregnancyandLaterRiskofCardiomyopathy.JAMA.;(1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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