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痛厦门一女子飞机上猝死,责任成罗生门
中科医院用爱心承担责任 http://baidianfeng.39.net/a_zhiliao/181231/6756949.html
“从此以后,我再也没有妈妈了!”
12月17日,厦门人小符55岁的母亲
在飞机上突发昏厥,不幸殒命他乡!
经停时,她为何被留在飞机上?
航司为何没有立刻送医抢救?
过了10多天,这些问题依然没有回应…
55岁母亲机上两次昏厥猝死12月28日,小符向导报记者公布了海航公司南昌区域负责人程先生和他的通话录音。
这段通话,发生在12月20日17点48分,程先生向小符宣读了事件发生经过。
“符明云女士于12月17日(周日)下午独自出行,乘坐海南航空公司航班号为HU的飞机从哈尔滨出发飞往厦门,经停南昌,其座位号为35C。该航班于17日15:47左右进行旅客登机,符明云女士在登机前一切正常,意识清醒。”
▲通过手机购买机票的信息
哈尔滨飞往南昌:第一次昏倒
在哈尔滨飞往南昌的途中,乘务员发现了异样:“17:00乘务员发现符明云女士晕倒在座位上,乘务组立即广播寻找医生,并报告机长,同行的38H和54C的两位旅客分别是护士和医生,他们过来为符明云女士进行查看,并给其服用了5颗速效救心丸,2分钟左右符明云女士意识恢复正常。经机长同意,乘务员将其调换到头等舱的2C座位就座,54C的旅客在其身边照看。机组人员曾询问过符明云女士是否需要紧急停降进行救治,又或者在经停南昌的时候进行救护治疗,而当时符明云女士告诉乘务员自身已经好转。”
(网络图片,图文无关)
南昌飞往厦门:第二次昏倒
经停南昌期间,符明云并未被送下飞机。“19:44航班在南昌正常落地。乘务员观察符明云女士身体状况比较虚弱,所以没有要求她下飞机,并且询问其是否需要联系家人。符明云女士表示自己能够联系家人,故而乘务员没有帮助联系。”
(网络图片,图文无关)
“20:42航班正常起飞。20:52飞机达到安全高度,乘务员经过2C座位发现符明云女士昏倒,并立即叫38H的护士旅客前来查看,并广播询问有没有医生,但没有找到。
(网络图片,图文无关)
38H的乘客当时判断符明云女士已经无意识、无心跳、无呼吸,需要立即展开急救,乘务组立即组成急救小组,协助38H的旅客对符明云女士进行心肺复苏,吸氧,并注射了1ml的肾上腺素。同时将情况汇报给机长,机长立即决定返航。
(网络图片,图文无关)
21:17航班返航到南昌,21:25航班开舱,机场急救人员已经在等候。21:33急救人员将符明云女士抬下飞机,并由救护车在22:00医院,并对符明云女士进行急救。”当晚10:00时,失去意识的符明云被医院,但回天乏术。
家属质疑:机组延误了抢救时间?医院的这份病历上,抢救医生记录:“患者符明云,女,55岁,因心脏呼吸骤停1小时,送入院。人员述患者1小时前于飞机上突发心跳呼吸停止……”
根据病历记录,小符认为,“妈妈在飞机从南昌飞往厦门起飞时就已经停止了心跳”。
▲死者的病历记录
对此,家属提出三点疑问:
一、作为机长,对飞机上一切突发事情有决定权,但是在第一段飞行发生意外情况后,只实施了在飞机上的急救应急措施,并没有通知地面做相应的后续应急措施,是否把病危乘客的生命安全放在心上?
二、空乘人员如何对已经吃了5颗速效救心丸的乘客进行病情判断的?在南昌降落后,乘务员本应通知地面工作人员,医院,但是他们没有这么做,反而把昏迷的乘客留在了飞机上。这样的做法,是否延误了宝贵的抢救时间?
三、家属通过飞机着陆时间,医院病历报告才得知她猝死于飞机第二次起飞期间,而海航公司对于这一情况是否存在隐瞒?”
网友:经停时病人是否愿意下机?事情发生了10多天
家属依然没有得到回应
只能选择在网上讨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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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网友在同情之余
提出疑问:经停时,
病人是否愿意下机?
这一点,也是个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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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也有网友认为:
无论乘客是否愿意下机
航司都必须立刻送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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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回应:正在沟通,协助后续处理12月29日,航司发了一份告知函
向家属告知了事件发生经过
并表示:对恶意诋毁将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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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家属认为:
对于经停时没有及时送医
却将病人留在飞机上这点疑问
航司依然没有做出合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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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导报记者致电海航公司南昌区域负责人程先生。他表示:“我们正在和家属保持着沟通,协助本事件的后续处理,但我个人不能接受你的采访,会有我们品牌部门的工作人员对接媒体采访。”
昨晚截稿前,导报记者没有接到海航方面关于此事的回复。
律师:航司须举证,否则应担责北京东元(厦门)律师事务所陈奇斌律师认为,本案双方当事人争议焦点在于乘客死亡结果与航空公司是否有关。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民用航空法的相关规定,海南航空公司必须提供与符明云相关的在飞机上及上下飞机过程中的所有证据,包括飞机是否适航;空调、舱压是否调试合适;机组人员抢救是否及时、适当、规范;各方面协调包括通知地面人员来解决问题是否及时、安排全面与否等,举证证明其对符明云的死亡结果没有责任。如果证明不了,乘客不需要去证明航空公司有责任。
同时,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三百零一条之规定,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尽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救助措施包括了当乘务人员得知乘客情况后,是否对其积极采取了心肺复苏等一系列急救措施;在病发后,通过机组人员积极的协调,是否在最快时间内送医,等等。对此,航空公司应举证,否则应承担不利后果。
一次飞行,母亲与家人天人永隔
逝者已矣,责任却成了“罗生门”…
令人唏嘘不已!
现在,越来越多人搭飞机出行
然而,并不是所有人都适合坐飞机!
这些人坐飞机有危险!1心血管疾病患者例如心肌炎、心肌梗塞患病后一个月以内的病人,脑血管意外病后两周内和恶性高血压患者。
另外,患有高血压的老年人也应当谨慎乘坐飞机。这几种平常病情就不是非常稳定。而飞机在高空中飞行时气压可能导致病人心血管扩张甚至破裂,非常危险。
2肺部疾病患者例如患有肺结核、气胸、先天性肺囊肿的病人。
在高空中低氧的环境中,患有严重肺部疾病的人很容易发生缺氧、呼吸困难的情况,一旦出现危险,飞机上也无法及时进行救治。
3重感冒,以及耳鼻道疾病患者由于飞机在高空上飞行,大气压很大,对耳鼻道疾病患者也会产生很大影响。例如,急性鼻窦炎和急性中耳炎患者。
4做过胃肠手术的病人做过胃肠手术的病人,一般手术后10天以上才可以乘坐飞机。因为高空中气体膨胀,胃肠道内的气体膨胀可能引起胃肠破裂。
5严重贫血者严重贫血者也不适合坐飞机。因为人体升至高空时,由于吸入氧分压降低,造成组织缺氧。
坐飞机时,要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
不要让悲剧再次发生!
▍整合来源:海峡导报,新浪微博,留学说,编辑:Ec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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