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解读重大疾病之急性心肌梗塞早了



《急性心肌梗塞》条款

我们来看一个真实案例:

?真实案例

年10月13日,李女士投保XX保险公司的一款重疾险,保障30年。

年10月19日,医院诊断为冠心病陈旧性心肌梗塞。住院8天共花费医疗费用元。

年8月15日,李女士再次住院4天,花费医疗费用.04元。

出院后李女士向XX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却被保险公司拒赔了。随后李女士向法院提起公诉。

保险公司:李女士所患疾病不符合保险条款约定的重大疾病,故不予以赔偿。

法院:判决赔偿李女士元保险金。

随后保险公司上诉中级人民法院被驳回。

通常意义上重疾的概念包括病情严重、治疗费用巨大、不易治疗。因此无论是作为普通人的常识,还是通常医学定义,心肌梗塞都属于“通常理解”的重大疾病之一。本案中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中心肌梗死属于保险范围,但由于设置了大量的限制条款,大大缩减了该病的赔付范围。根据《保险法》的相互规定,保险公司应该向投保人履行明确说明义务,因保险公司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就保险条款内容向李女士履行说明义务,拒赔理由不成立。(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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