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你适合运动吗癌症运动康复50
6.感觉非常疲乏的人适合运动吗?
患癌以后,特别是开始抗癌治疗以后,癌症患者常会出现非常严重的疲乏感。
这既有身体功能的原因,也有心理的原因,癌症和癌症并发症都可能引起疲乏,抗癌治疗,包括化疗、放疗、免疫治疗、分子靶向治疗、手术治疗,都是引起疲乏的重要原因。
这被称为癌因性疲乏,发生率非常高,是癌症患者最常见的痛苦症状。
疲乏严重的时候,人们就不愿意运动,更愿意采取“静养”,期望通过药物或保健品来恢复体力。其实这是错误的,对于癌因性疲乏,药物和“补品”作用不大,首选的干预措施,正是运动。
一项包括了8项研究共例乳腺癌患者的荟萃分析表明,运动可以通过抵消炎症介质(如白细胞介素6)来改善癌因性疲乏。
另一项荟萃分析包括了70项研究和癌症治疗期间或之后的名患者,治疗期间和治疗后的运动都明显减轻了癌因性疲乏。
最近的一项包括了72项研究和例患者的荟萃分析研究发现,相比于对照组,运动组的癌因性疲乏明显较轻。该研究显示,不同类型的运动对疲乏水平的影响没有明显差别,也就是说只要运动就行,无论哪种类型的运动。
还有一项专注于有氧运动的荟萃分析(26个随机对照试验和名参与者)表明,有氧运动可以减轻疲乏,特别是对于接受辅助治疗的患者效果更明显。
系统文献回顾研究已经发现运动可以改善多种癌症患者的疲乏,包括前列腺癌、淋巴瘤、恶性血液病和造血干细胞移植的患者。
正是基于这些研究依据,医学专家们才这么推崇运动,并将它作为对抗癌因性疲乏的首选利器。
7.癌症积极治疗期间适合运动吗?
对于已经患癌的人,特别癌症治疗期间的癌友们,到底是该静养,还是该运动呢?人们对这个问题的直觉答案往往是:
“当然应该静养了!卧病在床休息补养才是正确的。”
“运动会消耗体能,会降低对放化疗的耐受程度。”
“运动后的疲劳会降低免疫力的。”
“运动有可能会促进癌症转移哎!”
直觉和经验不是医学知识的证据,这个道理在这里同样适用,以上的这些认识都是误区。
已经有越来越多的研究验证了癌症治疗期间运动的价值,甚至有学者提出,将运动作为癌症治疗的标准选项之一。
现有研究证据有力地表明,在癌症治疗期间,运动不仅安全可行,而且有意想不到的价值。
它可以改善身体功能,提高生活质量,适当的运动,还能够缓解癌友们治疗期间的疲劳感。
有研究证明,运动甚至能够增加化疗计划的完成比率。
运动和化疗之间的相互关系现在还不明确,但是,有随机对照研究证明运动对于化疗效果没有负面影响,还可以减轻化疗的副作用,例如改善疲乏和骨骼健康、肌肉力量、勃起功能等衡量生活质量的指标。
甚至有研究证明,运动本身就有治疗癌症的作用。在一项低剂量阿霉素(一种有心毒性的化疗药)与运动联合治疗的实验研究中,运动增加了小鼠黑色素瘤的阿霉素治疗效果,并且减轻了阿霉素的心脏毒性。
运动增强癌症放化疗效果的机制还不明确,但是已经有不少研究提供了有价值的信息。除了能够增强免疫力,运动还可以减轻癌细胞的低氧状态。氧气是一种“放化疗增敏剂”,它能够与放化疗协同摧毁癌细胞。研究显示,运动可以增强氧气向肿瘤组织的输送。
至于何时开始运动,怎么运动,不同的癌友有不同的要求,应该充分考虑到癌友的身体状况和个人偏好。
如果已经有运动计划,癌症放化疗期间应该降低运动强度,缩短运动时间。但是,起码的运动目标应该是尽量保持身体的活动,癌症治疗期间的久坐行为也是有害的。
对于平时活动很少的“久坐人士”,可以先进行一些低强度的运动,例如伸展运动、散步,然后再根据情况缓慢增加运动强度。
8.癌症晚期患者适合运动吗?
癌症确诊以后,经过了第一阶段积极的治疗与康复,和第二阶段无病生存和病情稳定阶段,部分癌友会进入生存轨迹的第三阶段,肿瘤进展直至生命结束。当然,这样的分期并不是界限分明的,只是一个相对模糊的概念。
在最后这一阶段,很多癌友可能停止了积极的抗肿瘤治疗,而只接受以改善生存质量为目的的姑息治疗。
如果您现在是与晚期癌症共存,运动对您依然重要,这有助于维持健康的幸福感,并提高生活质量。
对于晚期癌友的运动问题,这方面的研究非常少。这些研究显示,适当的运动可以改善姑息治疗的效果,在晚期癌友的治疗中可能起到改善生存质量和身体功能的作用。而有些研究却没有得出阳性的结论。
虽然研究证据不足,但是,美国癌症协会《癌症生存者营养与体力活动指南》还是建议,根据自己的体质和运动偏好进行适量的运动。
终日卧床对身体的损害非常大,常常带来很多临床问题,如静脉血栓、心脏输出减少、肌肉萎缩、胃肠道功能紊乱、肺部感染、抑郁情绪等。即使是不得不卧床,也需要在床上进行一些伸展运动和物理治疗。
9.冠心病患者适合运动吗?
癌症患者老年人居多,很多人合并冠心病甚至心肌梗塞,这使他们不敢运动,只是怕引起心脏病发作。其实,这也是一个误区。
有冠心病的癌友更需要运动。运动康复对冠心病患者至关重要,甚至心肌梗塞急性期也需要运动。
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分会发布的一个指南强调:以体力活动为基础的心脏康复可以降低心梗患者的全因死亡率和再梗死率,有助于更好地控制危险因素、提高运动耐量和生活质量。心梗后早期进行心肺运动实验具有良好的安全性和临床价值。
该学会发布的《冠心病康复与二级预防中国专家共识》认为:
一般来说,患者一旦脱离急性危险期,病情处于稳定状态,运动康复即可开始。参考标准:
(1)过去8h(小时)内没有新发或再发胸痛;
(2)心肌损伤标志物水平没有进一步升高;
(3)无明显心力衰竭失代偿征兆;
(4)过去8h內没有新发心律失常或心电图改变。
通常康复干预与入院24h内开始,如果病情不稳定,应延迟至3-7d(天)以后酌情进行。
也有临床研究显示,运动康复对于心肌梗塞的长期治疗效果,不亚于冠状动脉内支架治疗。
所以,对于患有冠心病的癌友来说,运动更有必要,应该更积极地进行运动锻炼。只不过,在进行运动计划之前,需要心内科医生对心脏情况进行评价,并以此来调整运动方案。
10.经过积极的抗癌治疗以后,身体会有那些长期改变?
针对癌症的积极治疗,包括手术、化疗、放疗、免疫治疗、内分泌治疗、分子靶向治疗和微创介入治疗,都会对身体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引起身体的改变。
这些不良反应可能是暂时的,会在数日到数周内缓解;而有些是长期的,需要数月到数年的时间才能好转。还有一些反应被称为迟发性反应,在治疗结束以后数月到数年才出现,例如心毒性药物引起的心律失常和心肌损害。
积极的抗癌治疗可能会带来如下的长期改变:
①第二原发癌;
②疲乏;
③疼痛;
④心血管改变:心肌损害或心血管病风险增加;
⑤肺部改变;⑥神经改变:周围神经病变或认知功能障碍;
⑦内分泌及代谢改变:生殖系统改变(如不孕、早期绝经、性功能减退)、体重改变(增加或减少)、脂肪体重增加、瘦体重减少、骨骼健康损害;
⑧肌骨附属软组织(肌腱、韧带等)改变或损害;
⑨免疫系统:免疫功能受损、贫血、淋巴水肿;
⑩胃肠损害或功能改变;
其它还有皮肤改变和某些器官功能改变。
针对这些抗癌治疗带来的长期改变,在制定运动计划时需要被重视。发现、识别这些改变,并有针对性地制定运功计划,才能使癌症生存者得到恰当而个体化的运动康复。所以,在进行运动康复治疗之前,需要向主治医生进行相关的咨询。
11.癌症生存者进行运动之前,应该对身体进行哪些评估?
癌症患者,特别是老年患者,因为疾病和治疗的原因,身体已经有了不同程度的改变,而这些改变会对运动形式和强度有不同的要求。所以在进行有计划的运功锻炼之前,最好对身体进行全面的评估。
在参加低强度运动之前,运动测试并不需要,如步行、舒缓的拉伸练习或低强度的力量训练。
而进行中高强度运动之前,则应该进行相关的运动测试,例如心脏压力试验。心脏压力试验是一种诊断性检测,以衡量心脏应对外部压力的能力。检查时通常要求受试者在跑步机上运动,逐步增加强度,同时检测心电、血压和血氧。这种检查能顾评估你的心功能储备,还能发现潜在的冠状动脉供血不足。
对于癌症患者来说,进行有计划的运动锻炼之前,应进行一些特殊的评估,内容包括:
①无论进行过多长时间的抗癌治疗,都建议评估周围神经病变和肌骨病变;
②如果有激素治疗,建议对骨折风险进行评估;
③对骨转移进行评估,以规避可能引起骨折的运动;
④已知有心脏病者评估运动的安全性;
⑤病态肥胖者需要额外的安全性评估;
⑥乳腺癌患者参与上肢运动锻炼前,应进行上臂/肩关节评估;
⑦前列腺癌患者应进行肌力和肌萎缩评估;
⑧结直肠癌造瘘患者应进行防感染和污染评估;
⑨对妇科肿瘤患者,在有氧运动或力量训练前,推荐对下肢淋巴水肿的情况进行评估。
但是,总会有一些病症不会被发现,例如骨转移灶和心肌损害,这会带来一定的风险。
健身专家可能会希望咨询病人的医疗团队,来识别这些病症,以期最大可能地发现这些风险。然而,并不推荐对所有患者都这么做,因为这会在运动锻炼前面设置不必要的障碍。
过度地强调安全往往是积极运动的最大障碍。运动可能带来风险,但是一定要知道:“不活动”是也是风险。
12.哪些情况禁忌进行运动锻炼?
有文献认为如下情况是运动锻炼的禁忌症:
①极度疲乏;
②严重贫血;
③手术创伤愈合期;
④心肺疾病;
⑤肿胀,如淋巴水肿;
⑥肠造瘘是某些运动的禁忌。
而这些禁忌是有争议的,只应该被看成是相对禁忌。
没有理由让极度疲乏和严重贫血的患者不做低强度运动,例如步行。
而大量研究证实,对于心肺疾病患者来说,进行适当的运动康复非常必要。
上肢水肿进行力量训练也是安全的。
所以正确的表述应该是:对上述情况应该慎行中高强度的运动锻炼。
13.哪些些情况会影响癌友的运动能力,如何应对?
虽然运动对癌友来说有诸多好处,一些特殊问题可能影响癌友的运动能力。癌症治疗的一些反应可能增加运动损伤的风险,也可能使运动的不良反应加重。
对此,美国《癌症生存者营养与运动指南》给出了以下建议:
①严重贫血的癌友应该推迟运动计划,直到贫血改善,但是日常生活活动不包括在内。(笔者认为,与日常活动轻度相当的低强度运动,同样不应该包括在内)
②免疫功能受损的癌友应该避免进入公共的健身房和公共游泳池,直到他们的白细胞计数恢复到了安全水平。接受骨髓移植的癌友应该在1年避免这种暴露风险。
③癌症治疗可能使人感到非常疲乏,无法完成锻炼计划,这时可以鼓励他们每天进行10分钟的低强度锻炼。
④接受放射治疗的癌友,应该注意避免受照射的皮肤接触含氯的水,如公共游泳池内的水。
⑤留置导管的癌友应该避免微生物暴露以防感染,如池塘、湖泊和河海中的水常有大量微生物。也应该避免置管部位的力量训练,以防导管移位。
⑥有未受控制的合并症的癌友,需要与他的主管医生协商,以调整他的运动计划。
⑦有的癌友合并存在周围神经病或共济失调,受影响的肢体运动功能下降。这时,他们不适合在跑步机上步行,可以用固定的斜倚自行车进行锻炼。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情况需要注意:
①结直肠癌术后造瘘者应注意避免腹压过高,以免形成瘘口疝;
②乳腺癌术后患者上肢运动更应注意循序渐进,特别是合并上肢淋巴水肿的时候;
③盆腔肿瘤术后合并下肢淋巴水肿者,进行下肢力量训练的安全性和获益尚缺乏足够证据;
④手术后应该注意预防切口裂开。
14.癌症患者应该何时开始运动锻炼?
在回答这一问题之前,必须强调一个最为重要的原则:“所有人都应该努力避免不活动。”即使是心肌梗塞急性期,也应该在医生的指导下尽早开始运动康复。
有了上述的原则,这一问题的答案就明确了:“癌症患者应该在成为癌症患者的第一天就尽量开始运动锻炼。”
也许在知晓自己患癌以后,无法平静而理性地对自己进行管理,但是,如果能够做到,就要开始运动。尤其应该避免的,是长时间的卧床、静坐等久坐或不活动状态。
比较有争议是,在癌症积极治疗期间,比如放化疗期间,是否也需要运动。关于这一问题,我们已经讨论过了,不赘述。答案是:在癌症治疗期间,运动不仅安全可行,而且有意想不到的价值。
至于怎么运动,不同的癌友有不同的要求,应该充分考虑到癌友的身体状况和个人偏好。
如果已经有运动计划,癌症放化疗期间应该降低运动强度,缩短运动时间。但是,起码的运动目标应该是尽量保持身体的活动,癌症治疗期间的久坐或不活动都是有害的。
如果疾病或治疗需要癌症患者卧床休息,那么就可以预期会有健康和力量的损失,并可能会对瘦而健康的体格状态造成不利营养。这时候,建议进行卧床期间的运动和适当的物理治疗,有助于保持运动强度和运动幅度,还有助于消除卧床期间的疲劳感,减轻抑郁不适的不良情绪。
躺在床上也是可以运动的。
所有的运动计划都应从低强度开始,循序渐进,根据自己的感觉和症状调整运动进程。
如果有条件,运动方案的制定最好由运动专家与临床医生协商完成。如果条件不允许,这也不应该成为不运动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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