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6种情况下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含工



上下班路上发生交通意外受伤是不是就是工伤?

这是我们比较常遇见的问题。

但其实关于工伤,大家还是会存在一些误区,所以今天我们就来给大家不能认定为工伤的几种情况!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非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

其实根据相关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就是所谓的“三工”。

但是“三工”中最核心的因素是“工作原因”,是构成工伤的充分条件,“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更多的是证明工作原因的辅助因素。

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并非因工作原因导致,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同时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如果不是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也无法认定为工伤,例如员工因个人利益、个人私怨等原因受到暴力伤害,显然无法认定为工伤。

2、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但本人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

上下班交通事故是工伤认定的常见类型,但并非所有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都能认定为工伤,这里需考虑员工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大小。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可认定为工伤,“非本人主要责任”如何理解?具体是指“无责任”、“次要责任”、“同等责任”。

如果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结论为员工个人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抢救无效在48小时后死亡的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突发疾病”包括各类疾病,不要求与工作有关联。实务中较为常见的病是心脏病、脑出血、心肌梗塞等突发性疾病。

“48小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

员工虽然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但经过抢救无效48小时之后才死亡的,不属于视同工伤的情形。

4、故意犯罪导致伤亡的

依据相关规定,职工故意犯罪受伤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故意犯罪”的认定,应当以刑事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结论性意见为依据。

需特别注意的是,过失犯罪导致的伤亡不影响工伤认定,比如交通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

5、醉酒或者吸毒导致伤亡的

法律将因醉酒导致伤亡的情形排除在工伤认定的范围之外,主要是考虑国家的一些法律规定禁止醉酒后工作、醉酒后驾车等,因此,由于醉酒导致行为失去控制而引发的各种事故不能作为工伤处理,这样规定也是为了在一定程度上控制职工酒后工作,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6、非从事新冠肺炎预防和相关工作的企业员工工作期间感染新冠肺炎不能认定为工伤

人社部于年2月21日针对企业复工复产中普遍关心的劳动用工、劳动关系等方面有关问题进行了解答,其中关于工伤认定问题,人社部意见如下:

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或因新冠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不是从事新冠肺炎预防和相关工作人员,感染新冠肺炎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以上就是关于不属于工伤的几种情况,大家可以收藏一下,不过说完这些,接下来想给大家说说工伤认定的流程。

1、工伤认定应该在什么期限内提出申请?

用人单位申请: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没有这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劳动者申请:在用人单位逃避责任拒绝申请时,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呢?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3、工伤认定的前提不一定要有劳动关系!

通常情况下,认定职工工伤,应以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但特殊情况下有例外。

当存在违法转包、分包的情形时,用工单位承担职工的工伤保险责任不以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

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时,应由违法转包、分包的用工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好了,以上全部内容啦!大家还有任何问题的,都可以在评论区下方留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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